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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3章 法理人心 (1 / 4)

“西门豹言,‘人必有子,子必有父母,因爱其亲友而互相仇杀,因被理官处死而杀理官,可乎?此举将使得国家混乱’……西门豹此言,乃是不知礼仪。礼仪所说的仇,是指蒙受冤屈,悲伤呼号而又无法申告的屈死,如伍子胥之亡,并不是指触犯法律,以身抵罪之死。”

“宗周时,周公作《周礼》,考虑到这种情形,便规定:‘凡报仇雠者,书于士,杀之无罪’。伍封复仇前已多次请求,大理寺均未受理,伍封这才持刃杀人。其不忘父仇,孝也;不畏死亡,义也;杀人而未逃,主动自首,信也。伍封明晓事理,岂会将君上的律法当作仇敌?西门豹言其当受重惩,此非公义,而是不问是非曲直滥用刑法!小子肺腑之言,望君上察之……”

“这公羊高,也是个能人啊。“

读完了《驳复仇议》后,赵无恤无奈地摇了摇头,公羊高能针对西门豹的意见,一一加以反驳,而且在最后还总结性地阐述道:“父亲无辜被杀,儿子报仇是理所当然的。父亲犯法被杀,儿子报仇,这就是违法之举,这样的报复行为是不合礼仪的,应当禁止。”

如此一来,公羊高就通过引经据典,把伍封复仇的特殊性摆在了世人面前,而且最后还不忘质问一下大理寺,“若不是国法不能替伍封复仇,伍封又岂会私下复仇?伍封乃国之栋梁,于赵有功,若是为了一个作恶多端的外国奸佞而要他偿命,与民心相悖,小子实在不知道这次判决的公正之处何在?”

此议一出,本来已经被名法之势搬回来一点的形势,再度被复仇论所引导。虽然西门豹等人稍后也再度发出了反击,但这已经是学宫内部的撕逼了,名法一派和孔门儒家的学子们战成一团,但是于大多数邺城人而言,依然固执地认为伍封是无罪的……

事到如今,这个案子已经不再是一件普通刑事案件,而已经变成了法理与“民心”的一场较量了。

随时形势的发展,甚至连赵国官方自己也开始陷入了自我矛盾中,大理寺坚持要依法严惩,但一墙之隔,专门管礼仪教化的太常寺先跳了反。

太常寺的太常公西赤本就是孔门弟子,对复仇的看法和孔子、公羊高一模一样,更同情伍封,因为伍封的作为与赵侯让他们颂扬的“孝道”十分吻合。所以在大理寺固执己见的时候,他便入宫来向赵无恤诉苦。

“若是不管不顾,将伍封草草判决杀了,就相当于否定了十多年来赵国所宣扬的孝道,臣不知道今后该如何推广教化了。”

跑到赵无恤面前陈述自己见解的不止公西赤,太子恒也被这些天来邺城的风浪搅得觉都睡不好,他总觉得再这样下去会闹出大乱子,也三天两头进宫,想知道父亲到底要如何处理此事。

但赵无恤却依然不急不缓,而是让赵恒陪着他,在长乐宫里逛一逛。

“太子,你对此事的看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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