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指长得又匀称又漂亮,像是天生就要弹钢琴的,吾罄默默看着那双放在黑白钢琴键上的手。
林昼夜的食指按下一个琴键,优雅而又轻灵的音符在耳畔回响着。
吾罄想伸手摸一摸钢琴,但手伸了一半又尴尬地缩了回去。
就在吾罄的手快要放进口袋里的时候,林昼夜忽然抓住了他的手,抬起头平静地看着他,“来,这可是你买的钢琴。”
对哦……这是我买的,那我干嘛还不敢轻易摸啊!吾罄无奈地想着,他是个傻叉吗?
手背上传来林昼夜手心的温度,而吾罄的手下是来自琴键的光滑冰冷触感。那一刻,吾罄的脸庞有些发红。
气氛一下子变得奇怪起来,吾罄按着琴键哈哈笑着道:“不错不错,这钢琴其实本来就是买给你的,你的手长得这么好看,就是适合弹钢琴嘛。”
林昼夜默默看着他,而后淡淡地说着:“不是适不适合,而是喜不喜欢,只要你喜欢它,那么它就适合你,反之,不管别人看起来再怎么合适,它都是不合适的。”
这熊孩子忽然说出这么一番有哲理的话,惊的吾罄直接就愣住了。
这一刻,吾罄是觉得林昼夜这个孩子真的长大了。
或许是因为童年的经历,所以林昼夜和同龄人相比更加成熟。
一想到这里,吾罄就觉得心里难受。
他宁愿林昼夜更幼稚一点,也不希望他小小年纪就这么懂事。
看见吾罄发呆,林昼夜微微皱眉,淡笑着道:“怎么了?我说的难道不对吗?”
“不是,你说的很对。那你喜欢钢琴吗?”吾罄笑眯眯地问道。
林昼夜轻轻看了吾罄一眼,看见他的眼睛仿佛坠满了星辰,他的心中微动:“我喜欢。”
因为你喜欢,所以我也喜欢。
林昼夜暗暗想着,他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好像是中了毒似得。
中了什么毒呢?林昼夜不知道。
直到许多年之后,他才明白自己当年中的毒是什么。
那是一种名为爱情的毒,这世间无药可救、无人可医。
那天林昼夜给吾罄弹了一首《小星星》,他自学了乐谱,所以才懂得怎么弹出这个简单的曲子。
吾罄听的很开心,他觉得自己的任务目标就是厉害,自学都能达到第一次接触这个乐器就能弹的这么流畅。
整整一个暑假,吾罄的家中时不时会穿出钢琴和吉他的音声,断断续续,但是不难听。
吾罄每天晚上从店里回到家中,就能听到那音乐声,他对110说:“你看我家崽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