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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二次招兵(二更) (1 / 4)

就在李永吉整合家族资源的同时,招兵的事情也没拉下,不过具体的招兵过程就交给了王三武跟张威他们负责。同时,由于这是精武军的第二次正式招兵,所以又被称为二次招兵计划。

这个二次招兵计划中,不但招兵的数目更多,规模更大,而且以后不跟之前的那些护院家丁混编,不是在原有基础上扩编,而是单独成军,以后要当做团练武装的主力军,所以这次的准备更加的充分,要求也严格了不少,具体而言就是五点硬性要求。

第一是年龄。来当兵的的人必须是十六岁以上,二十岁以下的男丁。

第二是身高。所有人身高必须过一米六五!

第三是视力。李永吉提供e字型视力表,视力低于1.0的不予考虑。

第四是健康。所有来应征的人必须经过郎中的仔细检查,必须保证身体没有恶疾,没有传染病,没有抽大烟等不良嗜好。

第五是学识,所有过了以上四点要求的人,还必须集中起来当众答卷考试。试卷都是选择题,内容则全部是《千字文》,《百家姓》以及《三字经》,也就是三百千里的内容。

三百千是清末以前中国人的基本启蒙读物,因此以这些内容当题目,对于大多数读过书的人来说是很简单的,一般只要上过三年蒙学的,都能轻松答出来。而只要能熟读三百千,应付一般生活中的文字需求是足够了,至少当一名士兵是足够了。

由此可见,与上一次招兵相比,二次招兵计划严格了许多,不但增加了视力跟健康等方面的要求,学识考察方面也更正规,是通过答卷考试,而不像前一次招兵那样,只要能读一下千字文,看差不多就算过关。

招兵的待遇也是提前写明了的,一经录取,全部包吃包住,衣服鞋袜也通通全包,在这个基础上,再月给二两银子,轻伤者有精武军负责治疗,治病期间饷银减半,一旦出现残疾或者阵亡,都给五十两银子安家费,其中残疾者除了给安家费,还包分配工作,让残疾者能有个营生过日子。

除了待遇外,也写明了惩罚,或者说义务。那就是任何人一旦签约加入精武军,除非被精武军允许或者开除,否则不能自行退出。而从军期间,所有不服从命令者,轻则可以杖责,重则可以执行死刑,至于逃兵,则除了本人要执行枪决外,还需要逃兵的家人交纳100两银子的惩罚金。

很明显,这是执行重酬重罚的双重策略,重酬方面是李永吉提出来的,目的是为了选拔优秀人才来当兵,而重罚方面则是王三武自行提出来的,他认为如果没有一开始就说明重罚,那就冲着那么高的待遇,肯定会有不少人去骗吃骗喝,然后一走了之,这样对军心士气的影响是巨大的。

之前李永吉招募的那些武装护院家丁为什么一开始总改不了偷鸡摸狗的习气?就是跟当初李永吉只说了待遇,没提重罚有关,后来还是王三武接手,增加了惩罚力度,才把那股歪风邪气杀下去,但也因此逼走了四十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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