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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五二章 这理由谁会相信? (1 / 7)

海军近乎全灭,鹿儿岛大半被烧,城民死伤惨重,虽然还有部分陆军保存下来,但岛津久光实际上已经没有多少讨价还价的本钱了,因此当李鸿章抛出联合倒幕的说法之后,也就痛快的答应了下来。

反正岛津久光是看出来了,以中国人的实力与贪婪,反抗是个死,不反抗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既然如此,何不重新抱一个大粗腿呢。

心思转变之后,岛津久光倒也光棍,跟李鸿章签订了一个《鹿儿岛协定书》。

在协定书中,规定萨摩藩今后所有的对外贸易都由东方集团一家独揽,就是说萨摩藩与海外的任何买卖,都不得绕过东方集团,都必须由东方集团包办,否则视为背约。

另外,为了方便贸易,促进经济,萨摩藩会把种子岛、屋久岛还有山川港这几个地方都承包给东方集团经营,承包经营期间,这些地方萨摩藩全部放手,一概不管。

被承包的地方实际上就是中国的租界,在这些地方上,一切都由东方集团的人说了算,比如驻军,内政等,萨摩藩不得干涉,所谓萨摩藩一概不管,不过是好听的说法而已。

最后,东方集团的员工在萨摩藩生活,不受萨摩藩的法律约束,只受东方集团的海外事业部管辖,意思就是,哪怕东方集团的员工在萨摩藩的土地上杀了人,萨摩藩也无权干涉。

鹿儿岛协定书对日本或者萨摩藩来说。明显是个丧权辱国的东西,不过最大的问题是,这是萨摩藩跟东方集团之间签署的东西。名义上来说,两者都不代表本国,所以只能算是一个私下协议。

就是说,从表面上来看,种子岛等地方的主权还在萨摩藩手中,只不过是把当地的经营权承包给了东方集团而已,另外那种类似于领事裁判权的东西。也可以理解为东方集团员工不是本国人,是外国人。要受外国法律约束。

反正,在表面上,东方集团给了萨摩藩很大的面子,并没有什么割地等字眼。也没有租界的词汇,只是用了个承包这个词,而种子岛等实质上被割让的土地,也被称呼为特区。

从这个协定中可以看出,东方集团其实是做了不少让步的,比如原本计划中是要割占萨摩半岛的,但最后协议签署的时候,除了种子岛跟屋久岛外,只要了一个山川港。也就是指宿市,胃口小了很多。

表面上,李鸿章说是敬佩岛津家主的勇气以及睿智。所以自行退让,但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前文说过,中华帝国目前主要的目标不是日本,对日本实行的是有限干涉政策,不想全面介入,再说租界不是越多越大越好。还得根据你自己的能力,毕竟租界是要投入力量去建设的。地方多了也是一个麻烦。

因此,现在的这些条件都是早就说好了的,也在东方集团的能力范围之内,地方再多,就不好管了,也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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