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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十一章 养官杀猪 (1 / 4)

相对于丁刚毅能够毅然舍弃所有家财,有些人可就没这么大的魄力,或者是掉进钱眼里,同时还带有侥幸心理了。

工业部右侍郎田光远就是典型……督察院那边已经是找出来了众多详实的证据,最后呈报御前。

罗志学对此没有太大的动容,很痛快的做出了批示:“严加惩处,以儆效尤”

田光远胆子太肥,当右侍郎不过一年,之前则是担任工业部下属钢铁司司长一年多,这两年接着位高权重大批捞钱,同时竟然还索取下属的贿赂,以提供升迁的便利。

上个月爆出来的时候,其实罗志学也给过田光远机会,暗示过他只要处理妥当了,那么朕就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田光远也是在南阳府的时候就从龙的老臣子了,相对来说能力也还有一些,罗志学还是希望他能够迷途知返的。

奈何此人当时一副清官模样,哭着喊着臣是无辜的,是有人对他栽赃陷害。

得,对于这样的人罗志学也懒得搞了。

一切按照规矩来,到时候该咋地就咋地。

于是乎,这才有了督察院的正式调查阶段……

哪怕是到了这个阶段,田光远还想着隐瞒,转移资产等手段以规避调查,就没想着跑到罗志学面前认错求饶。

然后……然后田光远就被督察院的御史带着巡警上门给带走了。

随后,经过罗志学审批后,大督察院正式对田光远提起了公诉,从二品的右副都御使亲自上阵担任公诉御史,以贪腐、索贿、渎职、欺君等罪名提起诉讼。

十二月十四日,大审判院对此案进行了半公开的第一次审理。

三天后进行了第二次的审理并宣判:田光远本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子配合田光远转移资产,对抗调查,过去一年里强抢民女三人,同样被判处死刑。

其余家眷被流放三千里。

至于家产,自然是一股脑全部抄没了。

案件中其他相关联的二十多名贪腐官员也是被一一判刑,大多死刑,少数还被抄家,家属被流放。

田光远案件,也是大楚帝国立国以来,第一次半公开的调查并审判从二品级别的高官,其案件还上来邸报,然后传遍大楚帝国所有控制区,就连明廷那边都是通过大楚帝国的邸报,知道了这事。

这在大楚帝国里其实很少见。

虽然之前大楚帝国也陆续处理过一些高级犯官。

从二品甚至连正二品尚书级别的官员都处理过,但基本都是在官场内部进行处理,很少说会公开审判并宣扬除的。

大多都是以贬职、乞骸骨等方式结束,严重一些的也不会公开审判,而是赐三尺白绫或一杯毒酒,总体来说罗志学还是尽可能的给了这些老臣子们一个比较体面的结局。

只是,现在罗志学发现这样不行,威胁力不够,并且给了那些别有用心的臣子们一个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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