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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章 在明朝,百姓能抓官吏 (1 / 4)

喜剧,悲剧,一个台子,只不过是换了时间,上演了不同的戏。

黄矩遭遇了重大打击,因为自己的“意外之财”,导致整个黄家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什么富贵之家的梦已不复存在,就连先辈留下的家业也守不住了。

爷爷是被欺压而死!

煤矿山已经成为了黄矩心头的一根刺,刺在心头,难以呼吸。

黄家人不再谈论什么“煤矿山”,可眼下的陌生人,竟再一次提起,这让黄矩失去了往日分寸,走出来大声喊道:“我不管你们是什么人,还请你们马上离开!”

茹瑺看着发怒的黄矩,平和地说道:“我知道你们难过,只是逝者已矣,你们总还是要活下去。若真如外面传闻,举家迁移北直隶,那黄家想要再恢复荣光,怕很难吧?”

黄祥止住了黄矩,叹息道:“不瞒先生,府衙已然登记造册,黄家上下数十口,都需按府衙命令迁移。若先生没有其他事,就请回吧。”

茹瑺皱眉道:“可是朝廷文书写明了,不允许强制迁移百姓。忻州府衙当真敢违背朝廷命令吗?”

黄矩冷笑一声,道:“朝廷文书是一回事,忻州府衙是另一回事。在这忻州,朝廷的话未必管用,但忻州府衙的话,任谁都不能拒绝!”

茹瑺感叹道:“山高皇帝远,竟没有人能治管府衙了。”

黄祥无奈地摇了摇头,刚想转身离开,却听杨溥道:“煤矿山的买卖地契,可否让我们一观?”

茹瑺见黄祥不快,便拱手道:“麻烦黄兄了,看过地契之后,我们便离开这里。”

黄祥不想将事情闹大,只好安排管家取来地契。

杨溥接过地契,借着灯笼的光仔细看去。

地契内容很是完整,即有立契人姓名,又要卖地原因,卖地所在位置,价格,收款情况,甚至还在里面记载了一旦发生纠纷,应该如何解决。

在地契尾部,有三个“画押”,除了买卖双方之外,还有第三方中间人。

对于民间土地交易的地契,往往分为两类,即“白契”和“红契”。

白契又名草契,即买卖双方未经官府验证而立的契据,属于民间约束的一类地契。

红契又名官契,即加盖府、州、县官印或粘贴由官方排版统一印刷的契尾,属于官方承认的一类地契。

仔细观察这一份契约,很明显有着官府印章,属于官契。

这一点也是想当然的,毕竟是官府拿走了煤矿山,顺便加盖个印还不容易。

但杨溥仔细看过之后,发现其中有这么两句话:

黄矩绝卖,不再问诉。

地契落名,再无相关。

“这是一份绝契啊!”

杨溥对茹瑺说道。

茹瑺看过之后,也不由地点头赞同。

所谓绝契,即一旦买卖地契签定,就再无纠缠,卖出去的地,与你再没有半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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