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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盛装赴宴 (1 / 3)

白衣男子看了云歌一眼,轻声道:“看姑娘气度雍容华贵,不像贫贱之人。何况,姑娘这一身衣服,可不是寻常人家能穿得起的。就别为难这么个的小东西了。”

云歌看了一眼猛点头的毛球,良心终于有点不安,又看了自己的这身衣服,虽然知道这布料应该不错,但是贫穷还是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不由得问道:“何以见得?”

“姑娘可知精一坊吴氏绣?举国驰名,不特翎毛、花卉、巧若天成,而山水、人物,无不逼肖活现,向来价亦最贵,尺幅之素,精者值银几两,全幅高丈者,不啻数金。而姑娘这一身衣服,就是出于精一坊。这兰花暗纹,除了精一坊,别无他家能做得如此逼真,如此大气。”

云歌一听,坏了,遇上行家了。今日出门没看黄历,真是倒了血霉。怎么偏生鬼使神差就穿了这一件呢?

都怨那人,好端端的送人一件这么名贵的衣服干嘛?

云歌其实冤枉他了,其实,人家睿郡王用的都是顶级的东西,这锦缎,对于他来说,已经司空见惯,不算是什么好东西了。

这下,装穷也没人信了。云歌只好苦兮兮地说:“公子,那请您将住址告知,等本姑娘回府,定将银子送上。”

那男子不知道是傻,还是太天真,竟然点点头,道:“也好。请姑娘将一千两银子,派人送到杜府。”

一听杜府,周围的人哗然:

“我就说是杜神医嘛,你还不信……”

“杜神医还是那么爱钱啊,他要那么多钱干嘛?……”

议论声一片,有看热闹的,有百思不得其解的,有幸灾乐祸的,就是没有仗义解围的,大家瞧着这一男一女,津津有味,仿佛今日,这眉山茶馆是云歌和这白衣男子唱主戏的。俊男靓女,养眼,不亏。最好能再来点激情的……

云歌此时已经打定主意了,干脆道:“一定一定。”说完之后,携着水怀珠和毛球,一阵风似地走了。

没了看点,大家也都散了。那白衣男子嘴角隐隐上翘,丝毫不认为,这女人能爽约得了。

他的眼睛眯了一眯,要是敢爽约,那,他还是有办法的……想逃走?也没那么容易吧?这西京,到底他也是个地主啊。

云歌特地绕了一大圈路,最后看了又看,直到确认后面没有什么追兵,也没有什么可疑人物,才翻墙回府。

水嬷嬷很是着急上火:“国师,我们哪里去找这一千两银子啊。而且我们似乎忘记了问具体地址。”

云歌淡定道:“不就一盆墨菊吗?这是敲诈!对于敲诈,认真就不对了。况且,人家也没告诉我们住哪,我们找不着啊。”

水嬷嬷道:“可是人家说国师你的体味比较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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