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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很够 (1 / 3)

足足两三盏茶水功夫,老妪才缓过气来,放下未曾饮尽的茶水,温言开口,“老身早年间听过一句话,说女子莫要走江湖,一见俊才多误终生,当初听时,还觉是无稽之谈,如今想来,却是对得很。女子走江湖本就艰难,故而更要多添些小心,免得吃亏。”

“看姑娘打扮,大概家世不说显赫,亦不是布衣百姓所能比的,老身想问问,为何非要走这一趟江湖。”

话里话外,这位早年间曾在紫昊江湖闯荡多年的老妪,似乎并不赞同女子此番涉足江湖的举动。

“大元部百姓极喜游猎,可有时天色昏暗,暮雪天降,即便是眼神再伶俐,鹿羊奔行于林中,尚难觉察,此时必先放出细犬出嗅踪迹,而后再度行猎,这才能确保逢猎有得。”女子这番回话,听来与老妪发问并无半点瓜葛,可老妪听得却是极仔细,并不急着询问。

“由此以来,大元部中无论百姓贵胄大,都豢养猎犬,将那猎犬训得可懂人言,即便是所猎鹿狍先行中箭,死在前头,猎犬迎头赶上,若无主子首肯,饿意再浓,照样不会下口去啃;毕竟若是咬坏皮相,皮毛的价钱也要打个折扣,因此时而能瞧见那些个猎犬饿得饥肠辘辘,却依旧不敢啃上口鹿肉,只是夹紧细尾,蹲坐在死去不多时的猎物一旁,静等主子来取。”

“相比之下,狸奴则是不同。我家中那几头狸奴,纵使每日以佳肴肉糜饲之,亦不会刻意朝主家摇尾谄媚,心头不舒坦时,还要凑上前来抓挠啃咬几口,绕是有时家丁仆从气结,朝尾背打上两掌,亦不退却,下口力道反而越发重起来。”

“此番出大元,便是愿学狸奴,不受人辖,免得变为他人鹰犬。”

女子说这话的时节,神色冷清,乃至比院落当中冰裹浅草,还要凉上数分。

老妪侧过脸去,瞧着女子腮边轻轻一滚,许久才松开牙关,才长叹一声,“人世多艰,家家有本艰涩经书。”

“倒是前辈为何阻拦?照理而言,若是那刘二郎颇有来头,理应不愿沾染是非才对。”两位侍女将小菜端至桌上,又欠身搁上两对竹筷,袅娜退去,可女子却不急着饱腹,扭头朝老妪问道。

“既是解人之难,哪来那么多缘由,”老妪爽朗一笑,自顾提起竹筷,“老身在这平溪驿混迹多年,如今也算能在这些游商之中说几句话,开此处讨生意的游商,不说敬畏有加,也总该给我三分薄面,故而此回帮你,沾不上什么是非;非要追问到底,大概只是觉得,若我那夫君未亡,如今孙女,也该有你这般大了,这理由够不够?”

女子皱眉,而后又舒眉,举起竹筷,钳了足够塞一口的碧绿小菜,笑道,“很够。”

大元部紫銮宫少宫主,头一回知晓何为江湖气。

譬如一餐清粥小菜,碧绿熨帖,足可洗去浑身路上尘疲。

南公山上头,剑鸣枪震。

少年对少年,长枪对长剑,已然打过整整一时辰。

不可不说,修道资质上乘者,触类旁通,于枪道上的天资悟性,自然不会差上许多,赵梓阳修枪时日虽短,但如今凭小生莲步与双膀力道,依旧可勉强同云仲周旋,不过大多还是仰仗身法,强行应付云仲快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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